老板们听完后一拍大腿:出资还可以不用钱!
A老板今天特别开心,因为终于拿下了一直悬在自己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解决了困扰自己已久的公司实缴问题。
具体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原来,A老板注册有一家技术公司,且自己是大股东,占股80%。为了让合作伙伴感觉公司有实力,所以一开始就把公司资本注册为5000万元。经营这么多年下来,虽然也从公司分到了上千万的分红,自己也已经实缴了几百万元,但要按照国家要求,在几年内把还差的3000多万投资款实缴到位,还是很有难度的。但如果走减资的路径,又担心影响公司的业务和以后公司的估值,一直处于两难的处境。
A老板经朋友介绍,到天用律所的企业发展部咨询。律师经过沟通,了解到A老板自己就是做技术出身的,之所以成立技术公司,也是因为自己在电子零件领域有先进的技术,个人名下有两项该领域内的关键专利,这么多年也是靠自己的专利,公司才有了比较顺利的发展。
律师接待A老板后,为A老板匹配了“专利出资”方案,具体而言就是A老板把两项专利评估作价后转让给公司,作为对公司的出资款。这个方案的好处在于,一来A老板的两项专利本来就是让公司持续受益的,直接成为公司资产更名正言顺;二来就解决了A老板实缴的难题,一举两得。A老板听完方案后,如醍醐灌顶,立即让行政人员准备操作。
说到股东实缴出资的话题,货币出资是最常见也是所有老板都知道的方式,只是股东出资时注意一定要存到公司账户而不是某个指定个人的账户。
其实,在实缴出资的部分,法律允许的出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企业老板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处理。具体而言,有以下出资方式可供选择:
(一)实物出资
指股东以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等实物形态进行出资。注意事项:
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且可以依法转让和估价。
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进行评估作价,确保出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实物出资时,不得设立担保或存在其他权利负担。
(二)知识产权出资
包括工业产权(如专利权和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和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
股东必须是知识产权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
知识产权出资应当进行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低估。
股东应在公司办理注册登记前办妥知识产权的转让手续。
(三)土地使用权出资
仅限于出让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注意事项:
股东应持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在公司成立后将其交给公司,由公司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确保未设定权利负担,如抵押等。
(四)股权和债权出资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还可以以股权和债权等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注意事项:
股权和债权出资同样需要满足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条件。
出资的股权和债权应当清晰明确,无权利瑕疵,并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
评估作价应公正合理,不得高估或低估。
虽然从理论层面上,出资方式有很多选择,但因为不同的出资方式都有各自的局限和注意事项,在操作时请专业人士把关很有必要。基于多年的企业发展顾问经验,我们深谙企业经营管理的艰辛与不易,为此,我们结合“法律知识+管理经验+中国传统文化”,打造出“企业发展系列产品”,长期帮助创业者和企业老板们去剖析自己和团队,诊断企业选择、评估发展方向,以期顺应趋势,更好地规划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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